北京人爱吃,也爱琢磨怎么吃,见面打招呼都爱问:“吃了吗您?”
作为数朝古都,北京的饮食自成体系。通常意义上的“北京菜”,是由山东菜、清真菜和宫廷官府菜三部分组成。
其中,清真菜又是北京菜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,从蕴含西域风情的油炸馓子,到透露游牧民族率真性情的涮羊肉;从讲究气势排场的全羊宴,到极接地气的豆汁焦圈……可以说,从皇室贵胄到平民百姓,清真美食的受众覆盖了各个阶层,真正做到了包罗万象丰俭由人。
为什么北京有这么多清真美食?清真美食又是怎么一步步在北京遍地开花的?今天就听我给您细细道来。
唐:万邦来朝清真饮食萌芽
在北京下馆子,经常能看到一些这样的标志。
这代表的便是清真饮食,简单来说,清真就是中国穆斯林食用的、符合伊斯兰教教法律例食物的统称。
这里的“清真”一词,并非音译,而是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长期本土化的结果,是中国独有的。
牛街的聚宝源,招牌上就有“清真”字样。
清真饮食的起源,一般认为是和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同步的。
唐高宗永徽二年(651)八月乙丑日,大食(yì)国(即阿拉伯帝国)“始遣使朝贡”,由此,我国和大食国正式开始了政治性往来。
唐代对于伊斯兰教的记载很少,但几乎都讲到了其饮食的禁忌。
比如杜环的《经行记》就曾记载:“不食猪狗驴马等肉,不拜国王父母之尊,不信鬼神,祀天而已。”
《唐会要》中也曾提到:“日五拜天神,不饮酒举乐……唯食驼马,不食豕肉。”
应该注意到的是,这两处的记载有冲突之处,这并非史料作者的笔误,而是代表了伊斯兰教教法律例中不同的派系:前者“不食马肉”是艾布·哈尼法的观点;而后者“可食马肉”,则是沙斐仪的立场。
唐代万邦来朝,商业贸易空前繁盛,尤其是在京都长安和岭南广州,甚至出现了穆斯林聚居的“蕃坊”,餐饮市肆相当活跃。
唐人房千里在《投荒杂录》中记录了穆斯林的蕃坊和饮食:“顷年,在广州蕃坊,献食多用糖蜜、脑麝。有鱼俎,虽甘香而腥臭自若也。”
唐宋时期的穆斯林,以大食、波斯等地的穆斯林商人为主,以经营珠宝香料等高档行业者居多。此外,回纥、突厥以及西域的穆斯林也和唐代有不少经济往来,比如唐中叶回纥人的“茶马互市”便是很好的例证。
漫漫商路,需长途跋涉,来唐的穆斯林商人们多是自带干粮,或是三五成群自作自食,也有的在沿途清真小馆就餐。就这样,清真饮食开始在中土大唐落地生根。